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货币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实物出资的话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且归原股东所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公司的经营场所所在地。
召开股东会有以下程序性规定: 一、召集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二、通知程序: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三、决议程序: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