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况看。 1、持有毒品2克的,不构成犯罪,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2、若是贩卖毒品的,依据刑法的规定,贩毒是违法行为,贩毒无论多少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贩毒两克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起诉流程如下:1、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2、立案庭负责立案的法官接到当事人递交的诉状后,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3、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当即进行排期。4、缴纳诉讼费用。5、法院出具收据。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有效期。所谓劳动仲裁有效期也就是申请仲裁的时效,这个时效为一年,这个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申请仲裁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
1、抢劫几万,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2、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行政复议可以去以下部门进行申请: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
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提审指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行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工伤住院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话是算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话,可以向所在的单位报工伤。
当劳动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如果聘用方以解除合同为形式对其进行处理,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违反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非法解雇: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那些从事涉及到潜在职业病风险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如果未能按照规定在离职前接受专业的健康检查,或者被怀疑患有职业病而处于诊断或医学观察阶段的劳动者,他们将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 其次,对于在现所属单位已检出职业病,或在工作期间遭受工伤并被鉴定为部分或完全失去劳动力的员工,也不应受到如此不合理的对待。 再者,根据法律规定,处于患病或非工伤状态,且仍处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员工,同样应该得到谅解与任何处在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间的女性员工,都应当享有特殊保障。
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是可以转租的。 2、如果是国有土地的话,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移送直诉指的是公安机关对行为人不采取逮捕强制措施而是直接移送审查进行起诉。通常把没有被批准逮捕而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在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统称为直诉案件。这些案件都是危害程度相对不大,情节较轻的案件。
当时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直接提交起诉状进行起诉。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的条件包括: 属于本院管辖; 被害人告诉; 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等。
一、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具有以下情况会被列入征信黑名单: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三、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