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鉴定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 2、鉴定办事机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4、缴纳鉴定费; 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进行鉴定; 7、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进行职位调动时,必须经过与劳动者的充分协商,并在双方达成共识之后,以强制性的书面协议形式修改劳动合同条款。 在此过程中,如果未经劳动者同意而擅自改变他们的职位和工资福利待遇,那显然是违法的行为。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对此有明确的说明,要求企业在调整劳动者职位时,需要与劳动者先进行协商,达成共识之后才能够通过书面形式更改劳动合同的条款。
主要看是否满足无罪释放的条件。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的,但并不表示就一定构成犯罪,如果经侦查证明不构成犯罪的,或经法院判决罪名不成立的,都有可能将犯罪嫌疑人予以无罪释放。
劳动合同纠纷仲裁后一审判决,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如果再上诉至法院: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1、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征收农村土地的法定程序有: 第一步: 前置程序 1、拟征地告知 2、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确认 第二步: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步: 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第四步: 确定补偿安置赔偿。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法院起诉。劳动者有欠条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欠条、起诉状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款,但是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轻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 2、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轻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3、只要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轻伤一级、轻伤二级的标准的,就属于轻伤。
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到了检察院,一般是不可以改的。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如果是当地政府因建设而占用当事人的土地,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征地补贴;如果不是政府征收,当事人可以对非法占用个人承包土地的人员诉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我国各地相关部门在经过政府、国务院等层层审批后,可因国家建设需要对农民承包的土地进行征用。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因此,当事人可去核实修路方是否已获得国家审批可征收土地,如有审批,则当事人可申请补贴;如无审批,可起诉修路方。
1.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2.经审查后仲裁委员会决定不立案的,会在做出决定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述人。 3.申述人可以在15天内向人民法院继续起诉。 4.决定立案的会在做出决定5日内通知申述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述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5.在开庭五日之前,会通知当事人。 6.开庭后首先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顺利结案,结案后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如果调解不顺利,则由做出的仲裁裁决决定,若不服一裁裁决,最终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刑事追诉期限的计算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多长;二是追诉时效的期限从何时起算。刑法对各种犯罪追诉时效的具体期限和时间计算方法均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犯罪时间经过下列期限时,就不再进行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