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法律顾问团
2020-08-03 09:13 回复
工程保修期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是工程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法定最低保修期限。
而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补义务,且发包人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
因此,工程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在性质和功能上存在重大区别。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