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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
2020-08-04 09:17 回复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以一定的优惠政策向特定的居民提供的保障性的住房,具有特定的额人身属性,购房者资格的取得、转让等都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房。
购房者不得随意转让该购房资格。如果当事人转让购房资格,在客观上损害了公共利益,妨碍了其他购房者的权利。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当事人转让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的合同应当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