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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在恋爱中所有赠送物是否都应返还

戀*人 青海-黄南 婚姻家庭 2020-08-04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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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04 08:01 回复

    以下两个方面应该不属于彩礼返还的范畴:

    第一,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第二,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

    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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