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05 07:21 回复
建议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
1、一方在外面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双方书面分居协议。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比如双方异地又打算分居的。
4、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已实际分居的事实。
5、有力的人证,比如双方的朋友或者亲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