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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抓*- 北京-丰台 婚姻家庭 2020-08-05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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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05 15:23 回复

    一、主张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是离婚,包括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

    二、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依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属于离婚时的法定赔偿事由,而对于单纯通奸行为,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没有相关的赔偿规定。

    但司法实践中,常有单纯通奸而判决赔偿的案例,特别是因通奸导致私生子出生的情况下,判决通奸一方向无过错方赔偿经济损害赔偿的案例不多。

    三、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时,当事人需要注意提起损害赔偿的时间限制,限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是诉讼离婚的情况,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至于该条规定提起离婚诉讼平未尝请求的。

    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应当进行调节,调解不行的,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第二种是协议离婚的情况,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在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办理离婚手续一年内提出该项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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