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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
2020-08-05 14:56 回复
一、医保个人账户中的钱可以取出;
二、门诊看病费用一年需达到1800元才可以报销;
三、住院费用报销起点为1300元;
四、每月多交3元大病统筹险一年最高可报销30万元;
五、单位有商业保险则不受报销起点限制;
六、更换工作地点要及时更改定点医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