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06 08:43 回复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
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工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劳动保障制度。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