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5 12:52 回复
在离婚诉讼中,调解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的,
有国家司法机关的审查来保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协议内容的合法性;
而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提交的协议,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形式审查,
至于协议签订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则不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的职责范围内。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