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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变成植物人我去离婚法院会判吗

专*据 四川-内江 婚姻家庭 2020-08-07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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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07 09:51 回复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否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衡量标准。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综合进行分析和认定。

    如果一方成为植物人,那么其父母可以申请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如果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由其父母担任法定代理人,代理其参加诉讼、提出抗辩等,以行使相关诉讼权利。

    如果另一方坚决离婚,必须妥善安置配偶的生活,否则法院一般会判决不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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