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07 11:48 回复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主体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立遗嘱人首先必须达到法定的年龄,在我国必须年满18周岁。只有成年人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
其次,立遗嘱人必须精神正常,智力发育正常,即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使是成年人,如果智力发育不全,或由于老年痴呆等症状,所立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2、遗嘱必须意思表示真实,立遗嘱人如果在受到强制、恐吓、胁迫、威逼利诱的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3、所处分的财产必须合法,当事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的合法财产。如果当事人在遗嘱中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者不属于本人的财产,所立的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