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法律顾问团
2020-08-07 11:54 回复
如果婚后对股票账户没有进行运作,股票因为市场行情变化导致增值,此种增值为自然增值,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要求分割增值部分,不予支持。
但是婚后对婚前的股票账户进行运作,该增值为主动增值,属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该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增值部分,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