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09 14:59 回复
做教育、培训广告:
1、不得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的保证性承诺以及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2、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法律依据】
《广告法》第十一条,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