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法律顾问团
2020-08-10 09:23 回复
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