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10 07:57 回复
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务院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