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11 09:51 回复
①发生医疗费用需提供住院收据、费用清单;
②病历的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出入院证明;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工伤认定书(原件);
⑤工伤人员情况审核表;
⑥伤残人员提供以上资料的同时还需提供伤残等级评定表(原件);
⑦死亡人员还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即医学死亡证明);
⑧如遇交通事故需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