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11 08:50 回复
建设工程合同作为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除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属性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建设工程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通常要涉及对土地的利用强制性规范限制,当事人不得违反其规定自行约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资质的法人。
2.建设工程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