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11 15:49 回复
最低保障金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主要特点如下:
1、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
2、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
3、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过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法律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
(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