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12 08:08 回复
不能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没有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同时,与新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危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