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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如何换领居民身份证

P*王 辽宁-锦州 婚姻家庭 2020-07-0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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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顾问团

    2020-07-06 10:44 回复

    (1)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2)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

    (3)公民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4)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5)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新证。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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