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石场违法开采,反映至政府部门后未得到妥善解决,仍继续开采影响全村居住安全,随后全村人员集体破坏他人开采设备,损坏财物经价值鉴定2.1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部分犯罪嫌疑人审问侦查,审查材料中目前有10人(已招供犯罪过程)名单提交至检察院。请问2.1万元应如何赔偿?是个人各支付2.1万元还是10个人共同分担赔偿?另外,因案件为村集体破坏,目前10人已自行招供配合调查,并且审问资料已移交检察院,会怎么判刑?能否辩护求轻处理
双*y
江西-赣州
其他
2020-08-14 11:12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