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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在职人员去事后,在企业交的统筹怎么退?集体企业,是学校毕业的,从94年上的,现在退居然说从08年到16的个人部分给退,94到07是公司交的全部退给公司,没有个人的那部分,为此我很纠结,我该怎么办?

致*g 福建-漳州 其他 2020-08-1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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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14 09:54 回复

    首先,去世职工的亲属需要在死亡当月正常缴纳社保,在次月办理医疗费用的报销、申报死亡减员和申请社保个人部分的提取。值得一提的是,在职员工是没有死亡丧葬补偿金的。 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都可以依法继承,“充公”的说法是不存在的。对于个人缴纳的部分,没有领取完的会返还,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可以依法由继承人按下列规定继承,共分为三种情况: 1.职工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2.个体劳动者在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3.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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