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来湖南打工的外来人员,现在在一家公司从事装卸工作。2017年6月24号入职,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入职时签订签订了一份告诉你一多少钱干多少天有全勤奖之内的东西。现在每天工作时间为9小时双休日和节假日照常上班,但从来没有给过加班费。但今年回去过完春节后来到公司至今没有安排上班,要我等通知。于是我于2018年2月28日申请了劳动仲裁,就申述了两个要求:一个是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共2万多元,一个是加班费共2万多元。仲裁申请书是2月28号提交的但到现在也没有通知我到底受理不受理,前天我去问过
晓*蛋
海南-乐东
劳动工伤
2020-08-14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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