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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婚前父母以我的名义在重庆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并用我的卡来还按揭贷款,婚后半年内我父母将尾款补齐拿到了完整的产权。那我婚后把这个房子卖了重新在成都买一套。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发*君 香港-中西区 其他 2020-08-15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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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15 08:04 回复

    你好,这里是格正法律。在婚后由夫妻中的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父母对一方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登记了双方姓名,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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