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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马铃薯原种繁殖场职工,我们农场是黑龙江省省农委直属单位,农场为了控制土地承包人的数量,让每个承包人在土地承包期内(每年5月1日到9月30),每个星期一必须到场部签到,少签一次,罚款1000元人民币,这样享有土地承包权利,但外出打工的人就不能保证每次都能签到,据不完全统计得有100人没办法放弃土地承包权利,去年我就因为没有全部签到,被罚款15000元,今年如果我要继续承包土地,必须把罚款交上才给土地,咨询一下这是否合法,如不合法,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夏*子 新疆-图木舒克 其他 2020-08-17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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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17 07:21 回复

    你好。第一,农场没有罚款的权力,其处罚肯定属于违法;第二,你为了取得承包经营权,可以先把罚款交上,保存好缴费票据,当签订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你可以要求农场返还罚款。第三,你要考虑,你要回罚款,农场出于报复,以后每年承包时难为你,因为你们的承包政策是一年一包吧。愿以上答复会对你有所帮助,不明白之处可以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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