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拆迁我的唯一住房,协议补偿开发中的楼房一套(毛坯房,开发商不负责装修)。今年1月份发通知给我,通知中说补偿房已达到交付条件,停发安置费,前去交费领钥匙。但我从建设部门了解到补偿房所在住宅楼没有进行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不得交付使用,我怕领取钥匙后房子出现问题开发商推卸责任,加之当时水、电、暖都不通没法装修,就没有去领钥匙,因了解到至今尚未通过竣工验收所以我至今没领钥匙。请问律师:对方实施欺诈而我尚未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能否构成欺诈?现在这种情况,我应该领取钥匙收了房子再起诉开发商有欺诈行为,还是不用领钥
维*J
台湾-台东
其他
2020-08-1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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