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妻二人干去年4月经同乡介绍在临海市连盘屯峙轮窑厂做工至今年7月因窑內通风设备的安置与本地带班人发生争吵被解除劳动关系。进厂后,厂方一直设有签劳动合同,设有为我们交纳社会保险,我妻每周工作56小时按天计工资,不算加班工资,我4休1工作按量计算工资。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能获得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双休日加班工资和补偿弗吗,我只有厂里为我们办的居住证注明在本厂作工,没有其他任何证明申请劳动仲裁能受理吗?我现在没有找到工作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清解答。因听力障碍请用信息联糸。谢谢
茶*衛
河北-唐山
劳动工伤
2020-08-2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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