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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汽车经销商,2016年12月客户在我这订购了一台玛莎拉蒂2015款总裁,价格112万。这一款车在2016年3月被召回,对缺陷进行了全面处理而且也做了缺陷件升级记录。现在客户对该车被召回升级的做法不满意,认为存在商业欺诈,法院起诉我假一陪三,请求法律援助。
问题补充
购车时间是2016年12月,由于未被卖出,召回升级就在玛莎拉蒂授权服务站进行。销售这种被召回升级处理的车,存在商业欺诈吗?汽车召回管理办法怎么界定这种车呢

P*亚 浙江-丽水 其他 2020-08-21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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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21 19:58 回复

    商业欺诈是在交易过程中通过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从而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认定构成欺诈行为,应包括以下四个要件:即欺诈方在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欺诈方在客观上实施了欺诈的行为、被欺诈方基于欺诈行为而作出错误的判断、被欺诈方因错误判断而作出意思表示。 从您的陈述来看,这款车因为存在缺陷而被召回后,出售给了原告。原告认为您未告知其汽车被召回的事实而存在欺诈。所以关键是您出售给原告时,这款车正处于被召回期,虽然该车达到了法定出售的条件,但您是否向买家说明该车是召回后二次销售。汽车召回情况说明是卖家一项重要的告知义务。本案和汽车召回程序关系不大。希望对我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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