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位已婚同事陈某和我好了,并告诉我会离婚和我结婚,但是在一起一年来他找各种借口,迟迟不离婚,我一气之下2015年和另外一男同事黄某领证,领证后与黄某没有感情基础,一直协商离婚,婚姻期间黄某欠我10万借款,至今未还,离婚协议已签,但离婚证未领,2016年1月陈某和我发生关系,导致怀孕,又要求我打胎,承诺我打胎后会和我结婚,但打胎后陈某跟我提出分手,陈某给我立下字据,说补偿我30万。,陈某立的字据有法律效力么?如果没有,我起诉要求陈某对我打胎进行精神赔偿能赔偿多少?另外黄某欠我钱能否要回
吃*八
广西-桂林
经济纠纷
2020-08-24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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