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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4日离婚,协议书上写的孩子女方不要,孩子抚养费生活费教育费都有我承担,女方无财产分割,但是女方把我前几年挣的钱全部拿走了,怎么办?离婚协议我又签了字了?可以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财产分割吗?还有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拿到吗

洛*贵 浙江-台州 婚姻家庭 2020-08-25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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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25 09:30 回复

    如果你说的女方把你前几年挣的钱拿走了,是指转移隐匿财产,那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这笔钱,还可以要求对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抚养费生活费教育费已经协议由你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对方不同意支付,法院轻易不会改变,除非有新的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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