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深圳普通的打工者,今年在3月18日,新跳槽到罗湖区某珠宝公司,做平面设计师一职,在岗期间不算表现优异,但也勤恳敬业,遇到任务重时也加班至深夜甚至凌晨,面试时候签好合同(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由3月18日至6月18日转正,有甲乙双方的签字盖章证明,由于6月份某项活动推迟,所以我的直属上司以个人名义口头通知我,要将我的试用期延长一个月,要做完7月份的这场活动看表现才能决定是否转正。在岗三个月以来,公司安排的任务虽然有一本珠宝书籍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但个人感觉,这本书籍并不是急于出版印刷,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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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柱
合同纠纷
2020-08-27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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