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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父亲单位分得的房产,但是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该如何分割

柳*风 北京-西城 婚姻家庭 2020-08-27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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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27 07:46 回复

    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的分割方法: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对房产价值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竞价的,可以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在双方条件基本相当时,如果房改房属于单位自有自管房的,原则上由职工一方取得房子产权,并给予另一方补偿。 (4)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拍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5)如果双方都不同意拍卖房产,同时双方都没有钱,无法给予对方补偿,可以将产权判为双方共有,由双方共同使用、居住。 (6)未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在一定的时间里难以找到另外的住处,可以依双方协商或法院的调解或判决,由取得房屋方允许其暂时居住,暂住方在该期限内原则上要交纳与房屋租金相当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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