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跟您介绍下我的情况,我闺女还没出生我开始闹的离婚,孩子1周多我正式离完婚,也许当时年龄考虑的东西不多,再加上法官想赶快结案,最后我同意了这份协议并签了字,协议上上是孩子六岁之前抚养权归我,六岁之后抚养权归男方,男方每月分两次给抚养费,每月看孩子两次,在这期间男方不来我家看孩子,我又不让男方把孩子带走,就这样他给了一年半的抚养费就不给了,而且是用邮局汇款的方式给的,这期间他就看过孩子两次,是法院执行的,最重要的是孩子的户口他上他老家安徽了,我没有孩子的户口,今年3月底,孩子就满六岁了,我不想
Y*尔
香港-油尖旺区
婚姻家庭
2020-08-2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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