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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如何召开

深*意 广西-崇左 公司法务 2020-07-08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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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08 07:40 回复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并依《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l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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