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8 07:30 回复
不行。
老《公司法》第58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2005年修订的新《公司法》虽然已经删去了该规定,但是《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42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42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