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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离婚类:我和丈夫是14年9月办理的协议离婚,之后我的户口迁出到集体户口,当时协议房子、车子、18岁男孩归他,我于13年12月末交的7万元房贷他还我5万,然后我们还一直以夫妻名和孩子一起生活,包括和他一起开车回的湖南老家和后来他父母家房子的装修,我都一起参与,直到15年11月,他忽然和我说孩子要考完中考试了让我搬走,跟我说有协议房子和车都是他的,12月末我向父母借了钱,他也给我6万,买了一个小户的房子,购房合同名是我,请问我可以要求重新分配家中财产吗,他不同意协商

善*术 江苏-泰州 婚姻家庭 2020-08-29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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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29 19:11 回复

    你们办理离婚登记已超过一年,在离婚协议中做出明确处理的财产便不能撤销重新进行分割了,但对同居期间所得的共同收入可以要求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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