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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离婚,同老公生育一子现年14岁。2003年婚后贷款买一套房总价47万元左右,首付15.6万元,由男方父亲出資,夫妻双方还贷。房产证名字系老公和他父亲的。2007年由我父亲出資9万元,夫妻双方出資4.7万元提前还贷部分贷款。2015年已全部还贷。现在我们准备离婚,双方同意按市价卖了该房,但男男方只愿按四分一的卖房总价分割给我。我们双方未签定离婚协议,男方已与买家签好买卖合同,并要求将买家的首付款打到他父亲银行帐户。现在想咨询:我可以要求按出資比分割房款,1/3卖房总价?对方不肯签离婚协议,又不肯将买家

不*名 山西-长治 婚姻家庭 2020-08-29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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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8-29 17:49 回复

    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获取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财产,也就是现在房价扣除婚前首付及增值部分后的一半进行平分,不是笼统认为是四分之一。要尽快做诉讼保全,把房产冻结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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