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时,房子车子一岁半女儿判给男方,房子20年贷款,车子结婚时一次性付清办证时间是婚后,判男方支付九万三千给女方,判离婚后女方每月给女儿生活费五百直到18岁,但由于女方太过强势以死相逼不给女儿,也不给见,还曾电话威胁过男方,不管用任何手段将女儿夺走,将会与男方同归于尽女方抱走女儿,九万三也没有支付给女方,双方就这样不闻不问有两年了我想咨询,如果以后女方起诉法院会不会告男方什么罪,或者说要求再次分割财产之类
癫*丷
新疆-阿拉尔
婚姻家庭
2020-08-30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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