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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
2020-07-08 10:09 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的上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并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