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8 08:47 回复
《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每到夏收和秋收季节,大量农作物秸秆在田间被随意焚烧,这不仅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而且极易引发火灾事故,而且,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直接损害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不利于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破坏土壤结构。
农民朋友可结合实际,选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避免秸秆违规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