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8 10:56 回复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第17条指出,要依法惩处虐待犯罪。
采取殴打、冻饿、强迫过度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恐吓、侮辱、谩骂等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是实践中较为多发的虐待性质的家庭暴力。
根据司法实践,具有虐待持续时间较长、次数较多;
虐待手段残忍;
虐待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患较严重疾病;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实施较为严重的虐待行为等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虐待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