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我是小何。我想仲裁我之前上班的公司,这边和您了解下。事由:1、本人2015年7月29日入职该公司担任行政文员岗位,并于2016年3月23日办理离职,在职期间该公司未曾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2、未支付本人1月29日至2月23日的带薪年假工资;3、在职期间天天加班,累计加班时间超出劳动法规定综合计时时间的50%以上。我想仲裁该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加班费、带薪年假工资等事由,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且有多少胜算呢
曹*者
吉林-白城
合同纠纷
2020-09-03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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