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8 21:04 回复
婚姻法中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并没有规定允许在离婚后将子女的姓改为其他人的,即使是改为夫妻另一方的姓,也不能单方擅自进行改变。
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可以起诉要求恢复原姓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十八条,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规定适用于婚生子及非婚生子,非婚生子在法律上享有和婚生子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