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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如何

陇*面 湖北-天门 婚姻家庭 2020-07-0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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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08 15:10 回复

    第9条规定: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

    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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