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女婿最近在湘谭签了一个购房合冋’,二手房。他们在中介的忽悠下认了居间费17440元。
房产总价502000元,中介费10040元,我不认可的是一个什么代办费3400元,贷款代办费4000元。合同只标示居间费用17440元。
还有一个,卖方只交5020元居间费用
他们是工作不到一年的工科毕业生,对经济是门外汉。签合同时认为房价合理,所以怱略了,事后我们点捪,他们也后悔。
房贷是公积金〈都在湘科大上班〉,办过户也是顺理成章。
合同签订之日交了20000元定金,按约定是卖房者收,实际是中介收了,合同还规定
简*2
台湾-桃园
合同纠纷
2020-09-06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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