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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用人单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金*女 上海-奉贤 婚姻家庭 2020-07-09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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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09 09:50 回复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 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 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法律依据】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第四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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