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和周女士结婚30多年,育有2女,大女儿成年,二女儿未成年,两人辛苦打拼,现有A、B两个小工厂,两年前李先生婚外生一男孩,李先生另外安置一个家养育第三者和儿子,每月支付大笔资金,周女士念及多年情份隐忍,暂时不想离婚。第三者目前坐等两人离婚或李先生去世以小孩名义分家产,周女士为防将来第三者争夺家产或出现其他意外情况,要求李先生把B工厂赠送给自己作为个人财产,不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以此立个字据,请问有没有法律效力?(A工厂有银行贷款已做抵押,B工厂目前无银行贷款但做了其他抵押担保,目前均不能过户)周女士该
清*走
吉林-白山
婚姻家庭
2020-09-10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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