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书已签字未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一4岁半的儿子,现与女方在广州生活,女方在广州有固定工作,孩子在广州上幼儿园。无财产纠纷。协议书写明因男方工作性质要长期呆工地的原因,孩子由女方抚养。近三年来男方无固定工作和收入,孩子的生活和上学等费用也基本由女方负责,现男方家庭要求将孩子带回老家由孩子爷爷奶奶抚养(男方前年在老家盖房子目前欠债约40万),女方不同意孩子送回老家变留守儿童,坚持自己带。若打官司,女方有多少胜算
不*生
香港-葵青区
婚姻家庭
2020-09-10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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